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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为民办实事】检察院“支持起诉” 五老人讨回辛苦钱
时间:2022-04-25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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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不少老人在身体健康状况允许的情况下,会选择继续工作、做点副业的方式发挥余热。当此类群体与雇主发生劳动纠纷时,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近日,武义县检察院办理了五起支持起诉案件,法院经审查后作出了裁定,有效维护老龄劳动者的权利。

案情回顾

2020年下半年,潘某某等5位七旬左右的老人在他人介绍下先后在邹某某承包的多处工地做工,双方约定工资180元/天。做工结束后,老人们多次通过电话等方式向邹某某催讨工资,但邹某某却不断拖延允诺的支付时间,一直未支付任何报酬,时间一拖就过去了1年多。

2022年初,为了要回自己的辛苦钱,5名老人向信访部门寻求帮助。信访部门接访后将该情况移送给劳动监察大队。由于这5位老人不符合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的主体资格,他们与邹某某之间的法律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不在劳动监察大队管辖范围之内,工作人员决定先与邹某某进行联系。可邹某某竟然声称,因为老人们是通过政府部门讨要工资,所以“不愿意去支付报酬”。一时之间,劳动监察大队也犯了难。



3月底,武义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的检察官们接到该案线索,主动介入向这5位老人了解详情,决定依法履行支持起诉职能,全力保障老年务工群体的合法权益。考虑到这5名老人只知道邹某某的小名,检察官们又通过武义县便民服务中心、邹某某所在地村委会等多方核实邹某某的真实身份信息。2022年4月2日,在协助固定好全部相关证据后,武义县检察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武义县法院送达了支持起诉书。



武义县法院在收到支持起诉书后,积极进行了诉前调解,武义县检察院派员参与,促使邹某某与该5名老人达成调解协议,由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4月15日,邹某某按照协议全额支付了报酬两万五千余元,5名老人终于结束了近两年的讨薪之路。

检察官说法

1、什么是检察机关支持起诉?

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及弱势群体利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单位或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参与诉讼的活动。

国家、集体、社会公共利益及弱势群体的民事权利遭受侵害,有诉权的当事人因诉讼能力欠缺等原因未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可支持受侵害的单位、集体或个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15条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检察机关属于国家司法机关,是法律规定的可以支持起诉的主体,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权也是检察机关行使支持起诉职权的依据。

3、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范围有哪些?

1、侵害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或个人的合法权益,社会影响较大,且被侵害人因缺乏诉讼能力等原因,不能或不敢提起诉讼的案件;

2、环境污染;不正当竞争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

3、非法转让、租赁或恶意串通侵占国有资产等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

4、检察机关认为应当支持起诉的其他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