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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故事汇·武义篇】帮助境外分子转移赃款上千万,专业“跑分”团伙终获刑
时间:2022-07-20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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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只需动动手指

有银行卡即可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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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轻松松月入过万

真有这种赚钱的好方法

小编提醒你就此打住

因为该行为已涉嫌违法犯罪

劳务市场找工作,为蝇头小利沦为“卡农”


2021年4月初的一天,江西籍的王某来到义乌劳动市场准备找份工作,这时他遇见了自己的老乡,对方称拿他的银行卡去用一下,每张卡可以赚400元,随后王某坐上了对方安排的出租车,先是去武义县城办了一张中国银行卡,接着被带到了一间出租房,他把两张银行卡交给两个年轻男子操作,这两个人还时不时让他人进行脸识别,大约过了四个小时,王某收到了800元报酬,对方把两张银行卡还给他,并安排一辆出租车将他送回了义乌。


“跑分”团伙浮出水面,精细化一条龙“服务”



原来除了王某这类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出借自己银行卡的帮助犯,还存在以金某为首的“跑分”团伙,他们在短短一个月时间内共物色到了14名“卡农”提供的银行卡,并利用这些银行卡给上家洗钱,累计转移资金流水达1000多万元。该“跑分”团伙分工明确,组织严密,其中曾某专门负责通过whats软件与境外分子联系传达转账消息,中介顾某负责物色“卡农”,出租车司机胡某将“卡农”接送至相关地点,张某等人则根据指示在银行账户之间进行转账,为了躲避侦查,每名“卡农”都会被要求注册相应的湖南某银行电子账户用于中转资金。进行网络诈骗的境外分子答应给金某转移资金流水千分之九的好处费,金某则分给转账人员、中介等千分之一至千分之四不等的好处费,再由中介分给“卡农”相应的佣金。其中负责“跑分”转账的范某在不到20天的时间里收入达5000余元。

最终该“跑分”团伙涉案人员均被公安机关抓获,金某等人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武义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二年三个月不等的刑期,均并处罚金。而出借银行卡的“卡农”王某等人则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不等的刑期,均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

“跑分”顾名思议,分就是钱,跑就是让钱跑起来。因诈骗分子得来的赃款要第一时间转出,就需要大量“跑分”人员和大量的银行卡、支付宝、微信等支付渠道,对赃款进行一个流动式洗钱,也就是帮助犯罪团伙进行洗钱,赚取佣金的不法行为。“卡农”则是专门为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分子提供银行卡用于流转涉案资金,进而非法牟利的犯罪嫌疑人。所以千万不要出售或者出借自己的手机卡、银行卡,这种行为不仅会泄露个人信息,牺牲个人征信信用,还会在无形中沦为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活动的帮凶。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