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驾驶员的血液中乙醇含量达到80mg/100ml时,就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在构成危险驾驶罪的案件中,每百毫升血液中乙醇含量达到300mg以上已是非常少见。但在武义县检察院近日办理的一起危险驾驶案件中,摩托车驾驶员彭某的每百毫升血液中乙醇含量竟有400多毫克,给自己留下了这一耻辱的违法“记录”。
案情简介
2021年12月19日傍晚,来武义务工的彭某下班后照例来到武义县柳宅村菜市场边摊位上吃烧烤。虽然一起吃饭的老乡彼此之间也互不相识,但跟老乡们在一起也能让彭某感觉回到了家乡。大家你买一瓶我买一瓶,不知不觉间彭某已不知喝了多少杯高度白酒。
晚上8时许,彭某晃荡着起身,骑上停在不远处的二轮摩托车想要回家睡觉。刚骑没多远,酒意上头,彭某将摩托车骑的是东倒西歪。彭某意识到自己不能再继续骑下去了,否则自己小命不保。他凭着仅存的理智,将摩托车停放好,然后瞬间就在马路边昏睡过去。
当晚夜黑风高,室外气温已接近0℃,可彭某就躺在路边人事不醒。好在不久后,路过的好心人发现了彭某并立即报警,彭某的生命安全才得以保障。
在民警发现彭某及彭某在医院救治的过程中,彭某一直处于昏睡状态,根本无法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只得直接对其进行血检。经检验,彭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竟高达429mg/100ml!是醉驾标准的5倍有余!
2022年1月20日,经武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彭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拘役,并处罚金。
过量饮酒伤身,但是如果酒后还要驾驶机动车,那就更是害人害己。尤其是年关将近,亲友聚会更多,检察官再次郑重提醒广大市民,适度饮酒,更不要酒后驾车,随意拿自己或他人的生命安全开玩笑。
酒后驾驶可能的危害有:
1、判断力下降。酒后往往高估自己的能力,力不从心,而对他人的劝告置若罔闻。
2、注意力降低。酒精会麻醉抑制人的中枢神经,导致注意力涣散,反应能力下降。
3、视觉能力变差。饮酒使人色彩感觉能力降低,视像不稳,辨色能力、空间知觉能力、光适应能力等下降,甚至可能导致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
4、操作能力降低。酒后对光、声刺激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感觉器官与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