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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故事汇·武义篇】四处寻人倒卖古画,开价千万无人敢买
时间:2022-06-10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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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幅古画,各地都有人帮忙寻找买家,都说是帮朋友介绍,更传言是宋代出土文物,从古墓里挖出来的,出土时用蜡封,画纸是蚕丝做的,还说已经失传的宋朝贡品——高丽纸,画的身世被传得越来越离奇,而报价竟要一千多万。近期,武义县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倒卖文物案件,一位古玩生意人开价千万倒卖一幅宋代古画。

案情简介

2011年,陈兴(化名)从他人处得到一幅古画,然后将古画交给堂弟程某存放,后陈兴因倒卖文物罪被判刑。2015年11月份左右,陈兴出狱后从程某处拿回古画。2020年初,陈兴为使古画看起来更加美观,便用美工刀将古画分割成三份,陈兴自身经营古玩多年,对文物也有一定的鉴赏水平,认为裁下来的空白纸,纸张纹路精美,也具有较高的价值,于是便将古画上裁下的空白纸仍藏于程某家中,希望之后能够出售获利。2019年底,陈兴结识了做古玩生意的赵某,在闲聊中赵某得知陈兴藏有一幅宋代古画,便要求看一看,看古画时,陈兴告诉赵某:“这幅古画,起码值400万,能比得上齐白石、张大千的画,他们的画都是上千万的”。看过之后,赵某也觉得古画价值不菲,如果能卖出一定获利颇丰,于是便一直要求陈兴将画交给他,以帮忙出卖,但陈兴一直不肯将画交出。直至2020年6、7月份,陈兴因妻子住院需要用钱,赵某便借了5万块钱给陈兴,并借机向陈兴讨要古画,陈兴才将古画交给了赵某让其帮忙出售。


拿到古画后,为避免古画被公安机关查获,赵某将其藏匿于朋友温某家中,为安抚温某,赵某答应温某,画卖了给他买一辆车,为显示画的价值,赵某还向温某吹嘘说:“这幅画是唐宋时期的画,是我老大从古墓里挖出来的,本来老大要卖给别人了的,现在我自己买过来了”。


为尽快将古画出手,赵某四处让人帮忙介绍买家,并承诺给成交价的10%作为介绍费。赵某原本就是经营古玩生意的,不说“朋友”遍天下,那认识的人也不在少数,加之“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几个月来,便有好多人陆陆续续帮其介绍买家,众多买家中,有江西的“刘总”,也有金华的“杨秘书”,此外还有一个中间人北京“大嫂”,说是能在北京帮忙寻“路头”。


然而赵某1200万的报价,来者纷纷表示太高了,最终都没能成交。赵某托人四处寻找买家,结果没等到买家,却等到了警察。2020年12月5日,公安机关将赵某等人抓获,从温某家中搜出古画。2021年1月13日,陈兴、程某被抓获,剩余空白古纸在程某家中被搜出。


经鉴定,该古画为宋牡丹纹砑花纸,系国家一级珍贵文物。经武义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022年 3月29日,武义县人民法院以倒卖文物罪判处陈兴、赵某等人三年至五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3 至5万元不等的罚金;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程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 1万元。

检察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我国历史文化久远,有着丰富的文物资源,倒卖文物不但会造成文物流失,还会使许多文物因失去保护而丧失其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甚至会造成文物的直接毁坏。

我国刑法对盗掘、破坏、倒卖文物等犯罪行为都规定有相应的制裁措施,广大市民莫要因贪念或猎奇心理触犯法律,若有发现文物犯罪线索,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共同保护历史文化的传承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