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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故事汇·武义篇】小心!犯罪分子会这样“招聘”同伙……
时间:2022-11-15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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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急招临时工,日结工资,低门槛高收入,路费、餐费均可报销……”


临近年底,这种招聘广告在求职网站、微信群里屡见不鲜。但值得警惕的是,一些不法分子也趁此机会,开始“招聘”同伙……


来看一下真实案例

2022年5月17日,小林(化名)在微信求职群里看到一条信息:“公司急招临时工,日结工资300元起。”添加对方微信后,这名昵称为“招聘临时工”的好友声称公司需要几张银行卡来逃税,并许诺会给好处费。入职后,小林被拉进“工作群”,在群里等待工作通知,殊不知公司逃税只是犯罪团伙编造的幌子,实际上是用银行卡转移诈骗赃款。


5月19日上午,公司派车接小林去转账、提现,此时,小林已经意识到对方可能涉嫌违法犯罪,但小林长期失业,实在缺钱,于是抱着侥幸心理,用两张不常用的银行卡帮他们刷了6万元的流水,得到400元的报酬。这6万流水当然不是税款,而是诈骗所得赃款。实际上,该团伙专门为境外诈骗组织提供洗钱服务,而小林提供的银行卡就成为了洗钱的工具。5月19日当天,诈骗分子冒充银行高管对何某进行诈骗,何某在对方指示下,向小林银行卡账户转了23273元;同一天,另一名被害人王某被骗取5万元,其中一部分钱也被转入小林银行卡账户中。


刷完流水后,“公司”不断催促小林介绍朋友前来应聘,许诺给他每个人头300元的介绍费。赚钱如此轻松,小林更加确信这份工作涉嫌犯罪,他害怕事情败露,决定金盆洗手,但为时已晚。警方接到受骗群众报警后,迅速立案侦查,顺着银行流水锁定了小林。2022年6月2日,小林被抓获归案。



小林明知洗钱是违法犯罪却参与其中,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而招聘公司的老板黄某也难逃法网,这个非法转移赃款的犯罪团伙最终浮出水面。经检察机关审查,该案主犯黄某通过微信群发布虚假招工信息,以逃税为幌子,收集银行卡,为诈骗团伙转移赃款。直至案发,共“招聘”十余名洗钱人员,查实转移诈骗赃款45万余元。从中非法获利约1.1万元。近期,武义县检察院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对小林、黄某提起公诉。


检察官说法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断卡”行动中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会议纪要》规定行为人向他人出租、出售信用卡后,在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情况下,又代为转账、套现、取现等,或者为配合他人转账、套现、取现而提供刷脸等验证服务的,可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论处。

本案中,小林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掩饰、隐瞒,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十二条,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在此也提醒广大求职者,对招聘信息应认真鉴别、细心研判,不能因一时贪心误入歧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