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发展,有不少人通过网络平台进行相亲。然而,诈骗团伙盯上了他们:先以相亲名义与被害人聊天,渐渐熟络后,便以投资为名实施诈骗,不少人上当受骗。
近期,武义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发现涉及的这类被害人还不少。这其中,就有姚阿姨(化名)。
姚阿姨现年56岁,离异多年的她,也想找个老伴来陪自己度过晚年,于是,她在某相亲平台上注册了账号,没过几天,便收到了微信昵称为“诗与远方”的好友申请。
添加好友后的某天……
姚阿姨发了条朋友圈,对方给她点赞并且给她发消息,陆陆续续和她聊了自己的家庭情况和生活经历,听完之后,姚阿姨觉得对方的经历与自己相似,并且聊的话题自己也都挺感兴趣。聊了一段时间后,她觉得自己找到了“理想型”,慢慢地也开始信任对方。不久,对方让姚阿姨在一个网站上帮其买涨跌,指导姚阿姨通过其账号购买,看到自己帮忙买的基金都赚钱了,姚阿姨也更加信任对方了。
在获取姚阿姨的信任后,对方就开始引导她在网页投资理财平台里进行投资。通过对方给的网址,姚阿姨注册了一个账号,在该网站上充值了55万余元。姚阿姨怕被骗,就先后提现了1000元和51000元,刚开始钱确实到账了,于是就放松了警惕,可等到她想把全额提出来的时候,却无法提现,这时姚阿姨才意识到被骗,便到公安机关报案。
经查,姚阿姨被骗的钱,有一部分转入了谭某提供的银行卡中,2022年6月,该银行卡被用于电信网络犯罪资金流转,资金流水达360余万元,涉及案件十余起。谭某在明知他人从事电信网络犯罪的情况下,仍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提供给他人进行电信网络犯罪资金结算,并在过程中提供帮助,以此获得报酬,已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经武义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022年10月26日,武义县人民法院以谭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检察官提醒
恋爱、婚姻是一件美好的事情,网络的快速发展,也为人们感情的交流搭建了便捷的渠道。但是,在享受甜蜜爱情的同时,也要注意不要陷入爱情陷阱。不法分子利用日益发展的通信技术和快捷支付技术,在非接触状态下,设计花样繁多的骗局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各种婚恋、交友的网站、APP、小程序成为骗子的温床,无论多光鲜亮丽的网络人设都可能是虚构的。检察官在此提醒,不要轻易相信网络世界里的陌生人身份,如若对方涉及转账、借款、高额回报的投资理财等信息,一定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